索 引 号 | 504525361/2017-0227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红十字会 |
发布日期 | 2017-02-27 | 主题词 | 红十字会 财政预算 |
一、基本情况
市红十字会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
市红十字会总编制10名,其中:其他事业编制8名,工勤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0人,其中:其他事业人员8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2人。固定资产总额236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传播国际红十字运动知识和国际人道法;宣传、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遵循《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依法建会、治会、兴会。
(二)开展备灾救灾工作,兴建和管理备灾救灾设施,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对受害者的救护和救助。
(三)开展人道领域的社会公益服务活动和卫生救护、防病常识的宣传普及,组织社会捐助,进行初级卫生救护培训,组织群众参加现场救护,推动无偿献血和非血缘关系造血干细胞移植工作。
(四)组织对公民特别是青少年进行人道主义和社会精神文明教育活动。
(五)参与艾滋病防治、吸毒危害等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参与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的医疗服务和扶贫工作。
(七)负责海峡两岸的查人转信及有关人员的遣返和见证事务。
(八)与境内外红十字会和组织进行友好往来,开展人道领域的合作与交流,争取援助。
(九)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四川省红十字会的部署,参加国际和国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
(十)完成市政府和省红十字会委托的其他事务。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83.0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61.62万元增长8.20%;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83.06万元,较201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61.62万元增长8.20%。剔除上年结转资金因素,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同口径增长11.3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34.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9.34万元,公用支出25.63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48.09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其中: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2016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未安排。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