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市发展改革委出台了我市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市内各电动汽车充电运营企业充电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0.64元/千瓦时,该标准为试行价,从2017年4月1日起执行,试行期至2018年12月31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