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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241/2017-1645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 2017-04-24 主题词 《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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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文件解读

一、背景依据

职称是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主要标志。职称制度是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和管理的基本制度,对于党和政府团结凝聚专业技术人才,激励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2016年,中共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77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610号)。同年1215日,中共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促进全面创新改革驱动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广委发〔20169号)。

二、目的意义

按照党中央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部署,为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努力构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制度,充分调动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的积极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牵头拟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

三、重点内容

《通知》共五项内容:

一是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论文及科研成果条件。在合理设置职称评审中论文及科研成果条件方面,不将论文作为评价应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条件。以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成果形式替代论文要求等。

二是改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在改进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方面,对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统一要求。

三是注重工作绩效和创新成果。在注重工作绩效、创新成果方面,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

四是健全考核制度,完善聘后管理。在健全考核制度,完善聘后管理方面,实行职称评聘分离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因受其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能聘任的实绩特别突出的优秀人才,享受同类人员相应经济待遇。经费由主管部门年初向财政单项申报,纳入该单位专项经费预算。

五是促进职称制度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衔接。在促进职称制度与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有效衔接方面,事业单位引进的急需紧缺人才可使用“英才编制”聘用,首次聘用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引进人才可根据其学历、学术和专业技术水平、工作业绩贡献,直接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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