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8032/2017-2166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昭化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5-03 | 主题词 | 景区价格监管 |
(1)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印发资料等方式,广泛宣传价格法规政策,发放商品明码标价签1000余张,逐一签订诚信经营承诺书,引导景区酒店、客栈等严格实行收费明码标价公示。(2)强化检查。采取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节日期间交通运输、景点门票、停车收费、餐饮娱乐等服务价格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行为。(3)强化矛盾排解。成立价格纠纷处置应急小组,设立24小时值守举报电话,及时处理、回复消费者的价格权益诉求,保障群众价格维权渠道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