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66032/2017-9217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旺苍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5-05 | 主题词 | 农业 农村 集体经济发展 |
(1)产业带动型。围绕“一村一品”优势特色主导产业,组建产业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土地股份合作社,引导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入社,实现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同时,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利用集体留用和农户撂荒土地发展特色产业。(2)服务创收型。组建生产性服务组织或与供销合作社联合合作,提供农资供应、农机农技、劳务用工、代耕代种等生产服务;通过领办创办综合服务社、便民服务店、农村电子商务等提供生活、养老、商贸等服务和金融、保险、广电、通信等代理服务。(3)乡村旅游型。以发展生态康养旅游业为重点,发展乡村旅游、民宿旅游、民俗文化旅游,打造休闲农业、观光农业、体验农业、生态农业、特色村庄等新业态。(4)资产运营型。对村级集体闲置的建设用地、房屋、荒山荒坡、水面滩涂等资产,通过竞争性承包、出租等获取收益。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自主开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专业市场、标准厂房、商铺、仓储物流中心等物业项目招商,鼓励有条件的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城镇街道、人口集聚区或工业集中区异地兴建或购置物业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