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7-1631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7-04-25 | 发布日期 | 2017-05-08 | 文号 | 广府办函〔2017〕7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加快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 |
广府办函〔2017〕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加快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我市水上交通安全,根据市政府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专题会议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16〕11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任务
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共14项(见附表),各责任单位要按办结时限,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倒排工期,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有序推进、按时完成。
二、落实建设资金
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取县区配套、市级补助、省级争取“三个一点”的办法落实建设资金。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补助资金。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足额配套项目资金,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查督办
市安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地方海事局要加强督查督办,定期检查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及时通报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建设任务按规定的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附件: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表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