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7-167510209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7-05-11 | 发布日期 | 2017-05-12 | 文号 | 广府办发〔2017〕61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关于终止嘉陵江流域广元段突发铊污染事件应急处置的通知 |
广府办发〔2017〕6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2017年5月5日18时,广元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发现嘉陵江入川断面水质异常,西湾水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铊元素超标4.6倍。我市立即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成立应急指挥部,部署落实各项应急处置工作。连日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在环保部和省环保厅的大力指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通力协作,应对处置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目前,已查明污染源为陕西省汉中市宁强县燕子砭镇汉中锌业铜矿有限责任公司违法排污所致,该企业9名人员已被公安部门控制,其中4人涉嫌环境违法被刑事拘留,案件侦破工作正在进行中,污染源已彻底切断,嘉陵江流域广元段水质已全面达标,西湾水厂已全面恢复供水。依据《广元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程序,综合环保部、省环保厅专家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决定,终止嘉陵江流域广元段突发铊污染事件的应急处置状态。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