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17-8162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6-13 | 主题词 | 搬迁 |
(1)严格规划选址。做到“三靠”(靠园区、靠景区、靠产业基地)、“三进”(进城镇、进社区、进中心村和聚居点),建集中安置点10个,其中靠园区2个、靠产业基地2个、进城镇1个、进中心村5个,共安置325人。(2)严格资金拨付。自主建房的按住房启动、主体完工、搬迁入住、拆旧复垦四个阶段,通过一折(卡)通分别拨付“30%、30%、20%、20%”的资金直接到户。(3)严格建材供给。对水泥、钢材等建材价格进行管控,与本地供应商签订不涨价承诺书,砂石、水泥等建材与上年同期相比无一涨价。(4)严格质量安全。每个乡镇派驻2名技术人员,跟踪检查指导建房质量。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全面购买建安保险,实现易地搬迁“零”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