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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7-3158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7-11-15 主题词 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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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17〕8号)精神,下达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如数(详见附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6〕44号)文件规定,相关贫困县可结合各地的脱贫攻坚规划,将相关专项资金纳入涉农资金整合范围,由各项目县(市、区)统筹组织实施。


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请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


2017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单位

补助资金

资金使用方向及任务清单

林木良种培育补助

造林补助

森林抚育补助

森林公安补助

国有林场改革

国有林管护费

生态护林员

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代码

2130205

2130213

2130299

2130207

广元市

1358

90

168

60

39

102.2

798.8

100

市本级

778.1

60

0

0

0

42.9

615.2

 

  1.曾家山鸳鸯池林场

316.02

 

 

 

 

 

316.02

 

  2.曾家森林管理所

205.82

 

 

60(国有林抚育0.5万亩)

 

 

145.82

 

  3.市国营中心苗圃

192.64

60

 

 

 

 

132.64

 

  4.园林绿化管理处西山林区

20.72

 

 

 

 

 

20.72

 

  5.山国有林场

42.9

 

 

 

 

42.9

 

 

利州区

289.64

 

 

 

14

59.3

116.34

100(生态护林员指标100个)

昭化区

197.45

 

168(新造林0.8万亩)

 

11

 

18.45

 

朝天区

92.81

30

 

 

14

 

4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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