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602/2017-1133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
发布日期 | 2017-08-07 | 主题词 | 资金 棚改 |
2010年以来,全市煤矿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城镇棚户区改造工作逐步开展,为缓解棚户区改造业主资金压力,破解资金短缺难题,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县(区)融资平台公司等单位抢抓有利时机,攻坚克难,千方百计筹集各类资金已达127.01亿元,有力推动了棚改项目建设。一是争取政策性银行金融扶持。截至6月底,政策性银行贷款91.14亿元(其中国开行贷款84.16亿元、农发行贷款6.98亿元),发放贷款62.41亿元,资金使用率68.5%。二是争取商业银行金融支持,利州西路棚户区在兴业银行贷款3亿元。三是积极发行债券融资。塔山湾棚户区发行债券5亿元,新民棚户区发行9亿元项目收益债已获国家发改委审批。四是积极争取棚改专项建设基金,1至6批次13个棚户区争取专项建设基金10.4亿元。五是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全市109个棚改项目共争取资金8.47亿元。
2017年棚改融资工作正有力有序推进,拟向国开行贷款19.77亿元,已完成项目核实、对接等工作,正在编制项目可研。解家岩棚改项目向广元绵商银行、重庆银行拟贷款2.1亿元,已完成资料初审,待上级银行审批。第7批次棚改专项建设基金9个项目5.9亿元,待国开行、农发行启动基金发放工作。剑阁县、苍溪县、广元经开区正在与农发行对接,准备贷款前期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