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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7-27851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7-08-18 发布日期 2017-08-25 文号 广府办函〔2017〕122号
有效性 有效 主题词 关于广元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成员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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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广元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成员单位的通知

广府办函〔2017122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将“广元市淘汰落后生产能力领导小组”更名为“广元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并对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员名单

长:赵文峤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汪 市政府副秘书长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主任

员:罗 捷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余开鑫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李国祥 市财政局副局长

何道芬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饶冬果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市环境保护局总工程师

市农业局副局长

市商务局副局长

市工商局副局长

市质监局副局长

肖继承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李光华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李思荣 市地税局副局长

刘德仲 广元银监分局副局长

马长风 市国资委副主任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王志民 国网广元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二、工作职责

广元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全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研究解决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淘汰落后产能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并分解落实,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淘汰落后产能的政策措施和工作部署。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职责切实履职,加强沟通配合,确保按期完成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由盛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余开鑫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协调小组办公室提出,并按程序报协调小组审批。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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