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41/2017-18011 | 公文种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17-09-14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结果的公告 |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结果的公告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的通知》(广府办函〔2017〕120号)的要求,9月12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对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开展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现将检查情况公告如下:
一、广元市高金食品有限公司
9月1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对该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随机抽查事项进行了检查。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随机抽查的53项事项进行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未将部分劳动合同发放给劳动者本人、社会保险参保人数与实际用工人数不符的问题。已责令该单位在9月16日前整改。
(二)市环保局对该单位随机抽查的6项事项进行检查,未发现该单位存在环境违法行为。
(三)市质监局对该单位进行随机抽事项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特种设备管理档案资料不齐、现场未提供压力容器检验报告的问题。已要求该公司限期整改。
二、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广元销售分公司
9月12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对该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抽查事项进行了检查。
(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的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稽核,目前还在进行中。
(二)市环保局对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事项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危险废物暂存箱围堰过低、转移台账还需进一步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已现场要求及时整改。
(三)市质监局对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事项检查,该单位无使用特种设备。
(四)市安监局对该单位进行随机抽查事项检查,未发现该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