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7-3332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7-11-06 | 主题词 | 2017年 土地变更调查 补助 |
根据川财投〔2017〕164号和川林发〔2017〕54号,我局以广财投〔2017〕46号文下达2017年土地变更调查补助经费支出预算14万元,其中市国土局3万元,利州区4万元,昭化区3.5万元,朝天区3.5万元,专项用于项目建设。
我局同时要求各区、相关部门做到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加强土地变更调查工作经费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并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