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7-37991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7-10-26 | 发布日期 | 2017-11-07 | 文号 | 广府办函〔2017〕153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转发《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设计方案》的通知 |
广府办函〔2017〕1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体框架设计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7〕18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各部门政府门户网站、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务服务系统、重要社会信息系统、实体政务大厅等管理部门务必融入总体框架,并处理好与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关系,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