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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67/2017-2214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工商局
发布日期 2017-11-16 主题词 全市工商开展“双随机”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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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工商开展“双随机”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推进,市场准入逐渐放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成为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的关键,“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制度作为重要手段在工商系统全面铺开。

7月底,全市工商开展了为期百天的“双随机”抽查。省局通过随机摇号确定我市各类市场主体抽查数2356户,抽查事项涉及《国家总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2大项40小项。全市工商根据抽查市场主体匹配,从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295名执法人员参加此次抽查。抽查期间,市工商局对各县区开展了3次督查指导工作,通过核查资料等方式全程指导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截止11月10日抽查结束时,通过检查的正常市场主体1955户(企业423户、个体1446户、农专社86户),占抽查总数的83%。抽查中发现未按规定公示应当公示信息的12户;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43户;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240户;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的42户、发现问题待后续处理的14户;抽查期间注销的36户;不予配合情节严重的14户。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80户,占抽查总数的12%;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的个体工商户67户,占抽查总数的0.39%。

工商部门将按照《企业信用信息监管条例》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部分市场主体进行后续监管处理,处理结果将在20个工作日内录入并公布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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