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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0031/2017-7176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青川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7-11-29 主题词 青川县积极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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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积极推行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⑴成本定价,供水商品化。根据多年试验测定的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耗水量,分类核定灌溉用水定额,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综合水利设施运行维护成本、年供水量和制水成本,测算年度各种作物每亩用水定额。⑵分类计价,用水效率化。在农业园区安装计量用水设施,按照玉米、水稻等传统经济作物,木耳、香菇等特色种植业,马鹿、林麝等特色养殖业,将水价标准划分为三类。传统经济作物按照成本水价收费,特色种植业按照成本水价的10%收费,特色养殖业按照成本水价的15%收费。⑶阶梯水价,资源节约化。对8大现代农业园区内的种植、养殖业,根据年用水量核定用水定额,一年内用水量未超过用水定额的,按照收费标准收取水费;对超出定额的,每超过10%加价0.5元/吨,年终一次结算。水费收入按照6:4出资比例量化给村组集体、农户和建设公司,村组集体分红作为集体经济发展资本,农户分红用于产业发展,建设公司分红作为运营成本和净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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