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7-3384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7-12-14 | 主题词 | 执法监督 |
一是完善执法监督工作制度。通过制定《广元市财政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广元市财政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广元市财政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广元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等文件,进一步明确执法监督机构的职责、权限、工作内容、执法程序、监督方法、检查手段、行为规范、处理标准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法律责任,使执法监督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提高执法监督工作的权威性。二是查、处、改并重,确保监督执法的工作质量。对于执法监督过程中客观存在的违规问题,敢于揭露、查处,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运用法律法规进行合理处罚。针对违规问题及时制作整改通知书,限定整改期限,并运用合适的媒介进行信息公开,营造具有“警示”作用的社会舆论氛围。同时,开展执法监督“回头看”,对处理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再监督”,确保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社会公布,将监督工作置于阳光下。三是利用信息化技术,创新执法监督管理手段。更新执法监督理念,将执法监督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过程监督转变,将执法监督与绩效评价管理相结合,为政府与社会公众提供全面的行政执法信息,提高行政执法透明度,做到了违法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有力维护了财政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