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18-09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1-25 | 主题词 | 苍溪县持续推进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 |
⑴强宣传。充分利用网站、电视台、宣传专栏、办税场所等渠道宣传营改增税收、资源税改革等税收政策,保障减、降到位。2017年至今,共开设专题讲座8场,散发宣传资料15000余份,享受减免税纳税人823户次,减免税额5245.68万元。⑵重监督。对涉企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全面摸查,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逐步规范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将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免征范围由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不超过10万元。⑶谋措施。严格执行国家优惠政策,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加大财政支持,扶持一批重点小微企业,从降低成本、开辟融资渠道等方面发力,形成规模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