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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62301475/2018-04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日期 2018-01-29 主题词 公积金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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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总编制65名,均为其他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2人,其中其他事业人员47人,工勤人员5人;退休人员5人。固定资产总额1441.6万元。

主要职能职责如下: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六)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七)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233.1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148.85万元增长7.34%;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233.12万元,较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148.85万元增长7.34%。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746.1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25.61万元,公用支出120.51万元。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487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10万元,其中:机房网络三级等保建设经费200万元,办公设备采购经费1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0%;公务接待费预算2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66.67%,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标准和批次都有所下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5万元,与2017年费用基本持平。

三、其他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

名词解释: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5.结转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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