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18-014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2-08 | 主题词 | 公积金 |
⑴“马上办”提效。将贷款审批时限压缩到受理贷款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以内,规范贷款业务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准予贷款的,通知受托银行及时办理;不准予贷款的,当即做好解释工作。⑵提高抵押登记效率。及时受理公积金贷款抵押登记申请,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抵押登记手续。⑶严格委贷业务考核。加强对受托银行及经办人的考核,对服务不佳、效率不高的扣减贷款手续费,情节严重的暂停或取消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