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18-028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3-22 | 主题词 | 危旧房改造 |
⑴规范建设标准。由各乡镇组织技术力量,编制设计方案,引导农户先建40到60平方米的安全住房;按照主体结构安全、生产生活分区等标准实施农村危房和土坯房改造;建筑突出川北民居生态文明和历史文化元素。⑵建立两个制度。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资料档案,严格落实“一户一档”标准,包括户主申请书、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申请审批表、危房鉴定表、新旧住房照片、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农村低保证复印件等有关证明材料;建立信息报告制度,各乡镇及时组织编发农房改造、厕所建设推进情况工作信息,反映建设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对改造建设过程工作建议等,落实“月报”制度,每月底及时将工程进展情况汇总。⑶任务进度安排。一季度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土坯房改造工程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危房鉴定、村组公示、乡镇审核、部门审批、资料建档等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完成乡村厕所建设选址规划;二季度力争完成改造任务200户(C级124户,D级76户)、土坯房改造任务750户及厕所建设进度70%;三季度力争完成改造134户(C级94户,D级40户)、土坯房改造任务543户级厕所建设进度100%,第四季度全面进行农村危房、土坯房改造和乡村公厕建设工程质量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