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18-035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4-11 | 主题词 | 交办单 |
⑴内容“集体定”。通过常务会、专题会等会议针对经济发展、项目建设、问题整改、减灾救灾等重难点工作与分管领导及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形成会议纪要,区长根据会议议定结果,决定交办单交办事项、完成时限等5项内容。⑵任务“限期交”。工作任务交办单形成正式文件后由分管副区长牵头,责任单位具体负责,制定“责任清单”“措施清单”,按时推进,将工作落实情况于完成时限次日18:00前书面形式报区政府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未落实。⑶督考“分层抓”。工作时限到期后,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室针对未按期完成情况,实行层层问责:区长问责分管副区长,分管副区长问责牵头单位第一责任人;同时分管领导不定期进行督查,第一责任人定期进行推进情况汇报,每月汇总1次所有交办事项完成情况,每季度进行1次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目前,已交办事项90余件,完成60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