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602/2018-059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
发布日期 | 2018-04-12 | 主题词 | 规划建设 棚户区 贷款 突破 |
4月9日,随着剑阁县下寺棚户区8亿元贷款通过农发行评审会,2018年我市申请国家政策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已累计达到50.5467亿元(其中,农发行31.0467亿元,国开行19.5亿元),实现自2010年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年度贷款首次突破50亿元。近年来国家政策性银行一直是我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的“主力军”,而今年初国家对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已悄然“变脸”,将逐渐由棚户区改造贷款转为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为确保2018-2020三年棚改任务顺利完成,我市积极主动作为抢抓政策窗口期,将2018年和2019年拟提前到2018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及时上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此次申请贷款的12个项目将累计改造10400余套,届时将使30000余棚改群众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