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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3602/2018-059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规划建设和住房局
发布日期 2018-04-12 主题词 规划建设 棚户区 贷款 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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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申请国家政策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首次突破50亿元

4月9日,随着剑阁县下寺棚户区8亿元贷款通过农发行评审会,2018年我市申请国家政策银行棚户区改造专项贷款已累计达到50.5467亿元(其中,农发行31.0467亿元,国开行19.5亿元),实现自2010年启动棚户区改造工作以来年度贷款首次突破50亿元。近年来国家政策性银行一直是我市棚户区改造资金来源的“主力军”,而今年初国家对棚户区改造融资模式已悄然“变脸”,将逐渐由棚户区改造贷款转为发行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党的十九大召开后,为确保2018-2020三年棚改任务顺利完成,我市积极主动作为抢抓政策窗口期,将2018年和2019年拟提前到2018年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及时上报申请国家开发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专项贷款。此次申请贷款的12个项目将累计改造10400余套,届时将使30000余棚改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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