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4031/2018-0737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利州区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7-27 | 主题词 | 环保 |
⑴完善监测体系。按照“全面设点、全区联网、自动预警”的原则,构建环境质量、污染源、生态状况3类监测体系,分别在白龙江、嘉陵江和南河设立3个水环境监测点,在主城区设立4个空气自动监测点,通过人工采样、自动监测、卫星遥感监测等方式,定期对典型区域生态破坏活动、危化废弃物污染情况、农田生态系统等进行监测、评估与预警。⑵有序规范市场。逐步开放排污单位污染源自行监测、污染源自动监测设施运行维护、生态环境损害评估监测等7类服务性监测市场。同时推行公益性环境监测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并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查处篡改、伪造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的机构和人员。⑶强化成果运用。将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结果作为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环境保护督察、环保目标考核、干部离任审计、生态补偿、环境质量改善激励、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绿色信贷等领域的重要依据。上半年,辖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总天数为167天,优良比例达到92.3%,同比上升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