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4032/2018-063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剑阁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08-08 | 主题词 | 剑阁县、入河排污口、集中整治、河流污染源 |
(1)全面普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普查,查出全县共有入河湖排污口121处,估算入河湖排污口废污水量1362万吨。其中: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12处,排污量730万吨,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109处,规模以下入河湖排污口废污水量632万吨。(2)重点监测。在县城、普安镇、剑门关污水处理厂综合入河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监测COD、氨氮等排放指标。委托天平环境检测公司,对11处规模以上入河排污口每月开展一次专项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监督性监测。(3)严格整改。印发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和整改提升工作方案,规范登记、设置、环评、排污许可等审批手续办理,已完成整改2处、设置论证8处,正在进行设置认证报告编制2处。 归集整改提升元山、开封等乡镇入河排污口5处,将未建设污水处理厂的乡镇纳入全市三年推进方案一并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