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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495/2018-010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公安局
发布日期 2018-09-10 主题词 广元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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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公安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或直接侦办全市重大刑事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市重大治安案件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市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市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指导、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8.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9.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10.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1.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2.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安康医院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管理广元市看守所、广元市拘留所、广元市强制隔离戒毒所。

13.指导全市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广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4.组织实施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市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5.拟订全市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及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6.组织开展同市外公安机关、港澳台警方及外国内政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17.组织指挥武警广元市支队执行公安任务。

18.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19.指导市内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20.承担广元市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21.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承办市政府和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公安机关保持发展定力,强化责任担当,满怀工作激情,紧紧围绕十九大安保维稳“主题主线”,忠诚履职、攻坚克难,在维护稳定、服务发展、公安改革、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安全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2017年,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态势,一些方面性工作在全国全省有特色、有影响,为进入新时代留下了奋斗的足迹,取得了九大工作成效:

——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在全省公安综合评价、政风行风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测评中连续四年均名列全省第一。根据中国城市竞争力研究会权威公布,广元连续两年入选全国30个最安全城市之一,系“四川唯一”。

——2017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护卫十九大,忠诚保平安”专项工作,市局被省公安厅表彰为十九大安保工作“特殊贡献单位”,荣记集体“二等功”。

——2017年5月,在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上,旺苍县局彭孝军被授予全国特级优秀人民警察,剑阁县局杨宇东、利州分局杨军被授予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昭化分局昭化派出所、青川森林公安局唐家河林区派出所被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习近平总书记亲切接见英模代表。

——2017年9月,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大会上,昭化公安分局被表彰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市局和分局3名个人受到中央综治委、中组部嘉奖。

——2017年,市局成功侦办全省首起部督嘉陵江铊污染环境案,移送起诉8人。受到环保部全国通报表扬。

——2017年6月,全国新一代移动警务试点单位研讨会暨四川移动警务现场会在广元召开,市公安局被公安部确定为“全国公安机关移动警务示范局”,移动警务工作在全省交流推广。

——2017年11月,市局主要领导首次出席在福建举办的“国际警务实战论坛”,作主旨演讲,并同加拿大、瑞士、中国香港和内地的同行进行了警务交流。

——2017年5月,创新“两断三建”模式,推进堵源截流毒品查缉工作,市局作为全国唯一的市州公安机关,在云南全国堵源截流推进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2017年12月,市局参加在广州举办的全国公安政务新媒体伙伴大会,“@平安广元”荣获全省公安系统市州微博运维“优秀奖”。

二、部门概况

市公安局下属4个二级单位,分别是利州分局、宝珠寺分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机场分局。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广元市公安局本年收入合计32617.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4791.61万元,占76.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586.28万元,占1.79%;年初结转和结余7239.48万元,占22.2%。

 

2017年广元市公安局本年支出合计24159.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331.22万元,占67.60%;项目支出7828.14万元,占32.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0261.2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065.46万元,增长3.6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7.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9%。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95.97万元,下降2.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07.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万元,占0.08%;公共安全支出20524.04万元,占87.6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4.89万元,占5.92%;医疗卫生支出488.45万元,占2.08%;住房保障支出990.23万元,占4.23%。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购的专业设备尚未交付,款项未支付。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 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3261.36万元,完成预算83.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款项跨年度支付。

3.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4441.27万元,完成预算62.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尾款未支付以及2017年度的中央转移支付资金需2018年10月前执行完毕所致。

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102.6万元,完成预算97.18%。

5.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国内安全保卫(项)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100%。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支出决算为591.83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出入境管理(项)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预算35.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出入境专项经费购置的出入境专用设备正在采购过程中。

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动技术管理(项)支出决算为164.11万元,完成预算22.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购的技术侦查设备尚未交付,款项未支付。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项)支出决算为15万元,完成预算33.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采购的专用设备尚未交付使用,款项未支付。

10.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0.44万元,完成预算10.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禁毒管理项目跨年度实施。

1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反恐怖(项)支出决算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