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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67/2018-08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工商局
发布日期 2018-09-11 主题词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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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负责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政府职能部门,《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通知》(广府办发〔2015〕17号)明确了广元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14项职能。

1、负责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有关地方性工商行政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承担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的责任。

3、承担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的责任,依法查处市场违法行为,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4、承担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责任,组织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5、承担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的责任,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6、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行为。协助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

7、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8、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9、指导广告业发展,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10、负责商标监督管理工作,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和查处商标侵权行为,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管理和保护。

11、组织、协调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管理,依法发布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用信息,为政府决策和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

12、负责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担市政府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立足“服务、监管、维权、执法”职能,着力“实施五个工程、建设五个工商”,构建“新工商新服务”体系,奋力决战决胜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持续优化举措,商事制度改革实现新突破

全市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围绕注册登记便利化,全面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商务秘书企业登记制度和企业集群登记制度、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制度的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措施,落实“马上办”要求,坚持事情不在工商卡壳、手续不在工商停办、问题不在工商搁置的理念,为市场主体提供了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市场主体量增质升。截至2017年底,市场主体总量达12.99万户,新增2.04万户,同比增长18.6%,注册资本总额达到1617.87亿元,与2016年底的1205.37亿元相比增长34.2%。

2、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迸发新活力

一是商标战略有力实施。实施“商标品牌提升工程”,增大注册商标总量、提升商标品牌质量,至2017年底,我市有效注册商标5070件,全年新增942件。其中:品牌商标133件,地理标志商标27件。地理标志商标总量连续6年保持全省第一,2017年在全国地级市排名第23位。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地理标志商标精准扶贫经验交流会在广元召开,广元经验全省推广。二是助企助农实效明显。推行动产抵押网上登记,备案拍卖活动46次,成交金额29.9亿元;指导企业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21件,助企融资11.3亿元;办理股权出质登记202笔,金额15.3亿元,被担保数额67.3亿元。开展“守重”主题宣传活动38次,培训人员1083人次。全面落实市政府民生实事,在市城区农贸市场设置农民自产自销摊位400个。三是非公党建基础不断夯实。中共广元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综合党委正式挂牌成立,召开全市非公党建现场会,开展各类培训61期,在非公企业建立党组织942个、团组织180个。非公党建工作被省工商局评为一等奖。主要领导受到国家工商总局表扬。

3、着力监管创新,企业信用监管开创新局面

积极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牵头搭建的广元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成使用,工作受到邹自景市长肯定;市场主体年报公示走在全省前列,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年报公示等三项工作均名列全省第一,被省工商局评为优秀奖;推行“六到位工作法”,“双随机、一公开”全面开展,按计划检查经营户2356户,对存在问题的401户及时规范处置。异常经营名录管理有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全面规范。在全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座谈会上,胡国民副市长作经验交流发言。

4、执法有力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取得新成效

一是“红盾春雷行动2018”再创佳绩。在省工商局规定动作的基础上,我局牵头市旅发委、市质监局、市食药局自选开展了医用耗材整治、特种设备安全整治、肉及肉制品整治3个子行动。各县区分别开展了会销、汽车、烟草等10余个子行动。苍溪县、利州区等四个县区局被省工商局评为先进集体,全市8名工商和市场监管干部被省工商局表彰为先进个人,入选全省“红盾春雷行动2018”十大典型案件1件,被列入全省“红盾春雷行动2018”通报表扬案件2件(全省共17件)。二是围绕群众最关心的民生热点问题,突出执法主业,组织开展了网络市场监管(“红盾网剑”行动)、红盾护农、红盾质量维权、侵犯商标专用权、虚假违法广告、打击传销等专项执法行动。查办医疗机构收取未提供医疗耗材费用案17件,有力地规范了医疗行业秩序;查办适用新《反法》案件9件,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受到国家总局表彰。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查办的广元某公司利用互联网违法发布投资广告案,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评为2018年互联网违法广告典型案例。三是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利用“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重要节点和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介,广泛宣传新修订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诚信守法企业示范创建”“法律进民企”等活动,增强了民营企业法治意识和用法能力。积极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行政指导、打假维权、行政调解等个性化服务。开展行政指导、行政约谈187次,进一步规范了企业的经营行为。

5、压实“两个责任”,干部队伍建设跃上新台阶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大力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市工商局作为市级部门代表,接受了省委组织部对广元市党建工作的检查,得到检查组充分肯定。脱贫攻坚纵深推进,东溪河镇石门村通过市委、市政府脱贫验收;苍溪县八庙镇三个村90户插花贫困户通过苍溪县脱贫验收。荣获全市脱贫攻坚先进集体。一年来,保持“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8项,荣获省、市各种表彰奖励32项,获得省政府、省工商局肯定的创新创优工作7项,获市委书记王菲、市长邹自景、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等省市领导批示6次,综合目标绩效考核获全省工商系统第五名,创我局历史最好成绩。

二、部门概况

2017年我局人员编制124人,在职职工160人,退休职工101人。行政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由于历史的原因,造成了单位人员超编。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单位收入合计3967.5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449.11万元,占86.93%;其他收入152.96万元,占3.86%;年初结转结余365.5万元,占9.21%。

2017年本单位支出合计3542.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9.49万元,占77.89%;项目支出783.18万元,占22.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14.61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49.64万元,下降1.2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9.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6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4.73万元,下降3.5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9.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7.21万元,占84.5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9.24万元,占7.3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1.48万元,占2.99%;住房保障支出171.77万元,占5.0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2162.07万元,完成预算97.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是非税收入征收成本未使用完,下年使用;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541.01万元,完成预算86.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延长至下年;工商行政管理专项:支出决算为38.11万元,完成预算100%;执法办案专项:支出决算为62.62万元,完成预算100%;消费者权益保护:支出决算为17.98万元,完成预算83.6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尚未结束;信息化建设:支出决算为45.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34.51万元,完成预算100%;抚恤:支出决算为1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01.48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171.77万元,完成决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4.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72.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12.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71万元,占91.8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5万元,占8.1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71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截至2017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0辆,其中:轿车20主要用于执法办案,市场、商标、广告、合同、企业、个体等工商业务工作监督管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2.96万元,下降9.65%,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下半年车改后,运行费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2.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269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4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主管部门工作检查,其他地市州部门工作交流,下级部门来办理相关业务等。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8.27万元,下降77.15%。主要原因是来人批次及人数减少,接待标准下降。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我单位2017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17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元市工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42万元,比2016年增加75.33万元,增长31.7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广元市工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1.9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2.76万元。主要用于12315指挥中心改造建设、商标、广告、合同、市场、执法办案、企业个体等相关业务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元市工商局共有车辆2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9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1069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预算编制(10分)

报送时间

报送时效(2分)

2

2

编制质量

预算编制准确(3分)

3

3

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2

2

项目绩效目标(3分)

3

3

预算执行(10分)

执行进度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2分)

2

2

预算调整

预算执行可行性(2分)

2

2

行政成本

三公经费(3分)

3

3

决算

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3分)

3

3

综合管理(30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2

2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分)

2

2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2分)

2

2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1分)

1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1分)

1

1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1分)

1

1

内控制度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3分)

3

3

信息公开

预算公开(1分)

1

1

决算公开(1分)

1

1

绩效信息公开(1分)

1

1

绩效评价

评价开展情况(3分)

3

3

评价结果报告(2分)

2

2

财政政策执行

公务卡改革(1分)

1

1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2分)

2

2

授权支付退票(2分)

2

2

财评纪律执行

审计检察(2分)

2

2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2

2

整体效益(50分)

部门整体绩效

年度考核(20分)

20

20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30分)

30

30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专项拨款、银行利息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工商行政管理专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从事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刷等支出。

执法办案专项: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走私贩私、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直销管理、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映工商行政部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建立“12315”投诉中心,举办“12315”宣传教育活动等专项支出。

信息化建设:反映工商行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8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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