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51266924/2018-023 | 公文种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白龙湖管理局 |
发布日期 | 2018-09-13 | 主题词 | 决算编制说明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风景名胜、城乡规划、林业、水资源、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旅游、民族、宗教、文物、安全等法律法规。二是拟订白龙湖亭子湖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核体量大的单体规划。三是参与白龙湖亭子湖建设项目环评工作;指导、监督有关县区完善白龙湖亭子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审核白龙湖亭子湖重大产业项目规划;审核相关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和宣传营销方案,协助白龙湖亭子湖重大旅游宣传营销活动。五是负责白龙湖亭子湖管理、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考核等具体工作。六是审核涉及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以市行业主管部门上报或落实的重大事项;协调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建设项目和资金的申报(转报)。七是白龙湖亭子湖辖区内城建、国土、环保、林业、交通、旅游、文化、体育、安全等行政执法职责,依法委托给有关县区行使。八是承担广元市白龙湖亭子湖管理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九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编制了《“两湖”生态渔业发展规划》,代市政府先后研究起草、制定出台了《生态渔业发展工作方案》《生态渔业管理暂行办法》《垂钓管理暂行管理规定》《规范渔业经营秩序通告》《船只征收处置工作方案》和《生态渔业经营收益分配使用暂行方案》。二是完成了鱼苗投放。截至去年3月底,渔业公司按照“人放天养”模式,累计向“两湖”梯次投放规格半斤以上鲢鳙鱼苗200万斤约230万尾。三是加快了品牌创建和销售。去年11月,嘉桓渔业公司正式取得了鲢鳙鱼有机转换认证证书。在成都、重庆、广元水产品批发市场设立了站点,与全国近130家超市达成战略合作协议,与20多个品牌餐饮连锁店达成了“两湖”生态有机鱼供应协议。四是《亭子湖总体规划》编制完成并经市政府的审定,《白龙湖近期重点建设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完成初审,《白龙湖总体规划》评估修编工作全面启动。五是编制了“两湖”十三五建设项目四大类68项,估算投资370亿元,42项已列入市发改委项目科,编制了生态康养旅游名市建设“两湖”项目清单(2017-2020)和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项目“两湖”项目清单。签约5000万元以上项目2个,其中白龙湖亭子湖环境污染防治PPP项目,总投资近3亿元。六是建立青牛、沙州、营盘垂钓基地3个,平台经营专业合作社7个,近1000户沿湖群众参与入股经营垂钓平台,发展3星级以上农(渔)家乐13家,新增农(渔)家乐50多家,沿湖农(渔)家乐达到250余家。七是市县财政投入3000余万元,对“两湖”1722艘各类船只进行了征收处置。关停不达标养殖及屠宰企业17家,规划设置生态公厕44座,投入210万元,启动新建和改建污水处理厂7个。七是先后编制完成碑沱村脱贫规划、三林村及龙水村巩固提升规划,在办公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及时兑现产业补助资金8万元,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3次。扶持三林村发展以泥鳅为主的特色养殖业,人均增收近1000元,集体经济收益5万元以上,扶持碑沱村大力发展瓜蒌、猕猴桃等特色种植200余亩,户均增收500余元。拨付启动奖补资金2.13万元,及时启动了碑沱村6户贫困户住房原址重建和异地搬迁。支持龙水村硬化村道11公里,新建饮水渠9公里,整治改造山坪塘15口,全面改造人畜饮水工程,去年6月,我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脱贫攻坚“先进帮扶单位”。
二、部门概况
我单位成立于1997年,是市政府直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2014年底,将亭子口湖区划归我局管理,重新调整了机构编制方案,核定内设科室7个,人员编制22名。在职人员总数20人。单位有退休人员8人.我局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年收入合计103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8.9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401.5万元,占64%。
2017年市白龙湖管理局本年支出合计49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3.81万元,占66%;项目支出168.45万元,占34.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30.4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减少0.47万元,下降0.0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87.57万元,下降2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城乡社区支出393.78万元,占8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22万元,占8.17%;
3.医疗卫生支出12.13万元,占2.46%;
4.住房保障支出22.53万元,占4.58%;
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3.61万元,占4.8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93.78万元,完成预算38.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1名,《白龙湖总体规划》环评编制资金未全面完成;PPP项目资金未启动,飞凤码头建设资金未决算。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0.22万元,完成预算100%。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2.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2.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5.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款)其它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60万元,完成预算的8.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原因是《白龙湖总体规划》环评编制资金未全面完成;PPP项目资金未启动,飞凤码头建设资金未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1.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1.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11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6万元,占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5.95万元,占5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6万元,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公车改革后,我局保留1辆公务用车,因去年资产系统出现问题不能账务处理,因此账面上保留2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景区巡逻、安全检查、环保督查、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3.53万元,下降45.90%。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
3. 公务接待费
公务接待费支出5.9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0批次,51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招商引资2.8万元,环保督查1.00万元,研究其他工作0.5万元,脱贫攻坚0.6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5万元,下降0.8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7年度,市白龙湖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82万元,比2016年减少5.01万元,下降10.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白龙湖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6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电脑、空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白龙湖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公车改革后,我局保留1辆公务用车,因去年资产系统出现故障不能及时账务处理,因此账面上任有2辆公务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