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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540/2018-04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重点办
发布日期 2018-09-14 主题词 市重点办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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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重点办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市重点办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具体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环境保障等综合协调服务工作。

本单位属参公管理的一级核算单位,内设综合科、建设协调科、项目推进科3个职能科室,领导职数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职数5名。未有变动

人员:事业编制13名,工勤编制1名,当年调出事业人员2人,实际在岗人员12人,年末退休人员5名。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保持科学发展、转型发展、加快发展的战略定力,进一步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广元次级交通枢纽尽快形成,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推动“十三五”发展做出了积极努力

1.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重点项目建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营造重点项目建设良好环境,加强重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和协调推进。

2.完成兰渝铁路工程建设涉及地方遗留问题的处理和相关后续工作。

3.完成西成铁路征地拆迁相关后续工作和项目建设协调,实现了竣工通车目标。

4.加快推进广巴铁路扩能改造项目的前期工作。

5.完成兰渝铁路供电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确保了项目竣工投入使用。

6.完成西成铁路供电工程建设协调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

7.启动了广元动车运用所项目前期工作,项目争取取得重大进展。

8.完成了广元铁路枢纽总图规划的研究,为争取涉铁重点项目提供了有利条件。

9.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属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属一级核算单位,未有二级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本年收入合计283.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45万元,占89%;年初结转和结余31.39万元,占11%。

2017年本部门本年支出合计227.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64万元,占86%;项目支出31.39万元,占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3.8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22.01万元,增长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0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0.2万元,下降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1.35万元,占8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6万元,占9%;医疗卫生支出8.09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16.04万元,占7% 。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1.35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6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6.96万元。

2.基本支出减少是因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0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减少10.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增加1.3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增加0.58万元所致。

3.项目支出比预算数减少16.96万元是因为广巴扩能项目前期工作未全部开展,已于2018年全面展开。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1.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8.09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0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5.6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

公用经费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费用。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2万元,完成预算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和公务用车费用减少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7万元,占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5万元,占3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我单位实行车改后未保留公务车辆,因此这里的费用都是租车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7万元。主要用于到各县区项目的协调、督导、安全检查以及脱贫帮扶、脱贫攻坚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15万元,下降68%。主要原因是控制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9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中铁、外市来人考察、协商项目等用餐。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06万元,下降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接待压缩了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重点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万元,比2016年增加10万元,增长52%。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市重点办政府采购支出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单位未有公务用车车辆。也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都是单价在1万元以下的通用设备固定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27个,涉及财政资金283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广财绩(2018)7号]文件精神,单位主要领导组织召开会议积极布置落实,分管领导负责牵头,综合科负责具体实施。

综合科人员按照“广元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标准,比照本单位的具体执行情况逐一评分。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7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单位工作纷繁复杂,而人员少,致使未及时健全单位内部控制制度,因此本项扣了3分。目前内控制度建设正在进行中。

 

市重点办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单位:广元市重点办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三级指标(分)

二级指标(分)

一级指标(分)

预算编制(10分)

报送时间

报送时效(2)

2

2

10

编制质量

预算编制准确(3分)

3

3

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绩效目标(2分)

2

5

项目绩效目标(3分)

3

预算执行(10分)

执行进度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2分)

2

10

10

预算调整

预算执行可行性(2分)

2

行政成本

三公经费(3分)

3

决算

部门决算编制和审查(3分)

3

综合管理(30分)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3

27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2分)

2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编制(2分)

2

4

政府采购实施计划执行(2分)

2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情况(1分)

1

3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开展情况(1分)

1

综合管理(30分)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表上报情况(1分)

1

内控制度管理

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3分)

0

0

信息公开

预算公开(1分)

1

3

决算公开(1分)

1

绩效信息公开(1分)

1

绩效评价

评价开展情况(3分)

3

5

评价结果报告(2分)

2

财政政策执行

公务卡改革(1分)

1

5

预算执行动态监控(2分)

2

授权支付退票(2分)

2

财评纪律执行

审计检察(2分)

2

4

存在问题整改是否到位(2分)

2

整体效益(50分)

部门整体绩效

年度考核(20分)

20

50

50

项目绩效评价结果(30分)

30

合计

 

 

97

97

97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除人大事务等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的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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