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18-0103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8-11-13 | 主题词 | 城乡居民医保 |
一、建立城乡居民医保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现城乡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险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对象是哪些?
具有广元市户籍的居民、在广元市长期居住的市外户籍居民(包括在校学生)、中断职工医保的人员、未享受职工医保待遇的退休人员,均可以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应当依法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能参加居民医保;已在市内外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不得重复参保。
三、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为什么需要个人缴费?
根据国务院《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6〕3号)规定,要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
四、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依据及标准是怎样确定的?
缴费依据和标准由广元市人社局、广元市财政局确定。根据广人社办发〔2018〕228号文件规定,2019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一档每人220元,二档每人240元。
五、城乡居民医保的缴费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每年9月至12月为下年度保费的集中缴费期。错过年度集中缴费期后仍可缴费,但要产生6个月的医保待遇等待期。
六、怎样办理参保手续?
城乡居民应以家庭为单位(指户口簿上登记的全部家庭成员)在户籍地或居住地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所(简称人社所)办理参保手续。参保时应提供户口簿或居住证、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大中专(职)院校以学校为单位整体参保(含寄宿制学校中非本市户籍学生),由学校负责统一办理相关手续;新生儿应在出生后60日内办理参保(先上户再参保);中断职工医保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应在中断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参保。
七、怎样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按年度一次性缴费,参保居民应在集中缴费期内足额缴费,缴费后参保档次不变更,所缴保险费不退还。参保人员缴纳保险费原则上通过社会保障卡实行银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不向参保人员收取现金。基本流程为:办理社保卡→签订代扣协议→存入足量资金→保持社保卡状态正常→查询是否缴费成功→在乡镇人社所或银行打印缴费凭证或回执单。
为避免参保人将情况记混而漏交医保费,要尽量做到“一人一卡一协议”,一般不要几人在同一张卡上签订协议代扣,如果不得已要在同一卡上代扣的,则要保证卡内资金余额充足,并要及时到乡镇人社所查明每一个人缴费是否成功。若此卡上代扣协议成员新办理社保卡的,电脑系统将自动识别为使用本人社保卡代扣。
八、怎样查询城乡居民医保是否通过代扣成功缴费?
一是开通社保卡资金变动短信提醒功能,可以及时获取缴费信息。二是持社保卡到银行查询。三是持社保卡或复印件到乡镇人社所查询。
九、参保人员在哪些情况下缴费不能立即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立即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从缴费次日起满6个月后才能享受相应待遇:
1、未在集中缴费期间参保缴费的;2、上年度未参加居民医保的;3、中断职工医保缴费之日起超过三个月参加居民医保的;4、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超过60日参加居民医保的。
十、参保人员如何办理中断手续?
参保人员因死亡、入伍、升学(大学)、户籍转出、保险关系跨市转出、参加职工医保等原因需要终止居民医保缴费的,应携带社保卡到乡镇人社所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参保居民居住地发生变化怎样办理手续?
参保居民在本市内居住地发生变化,应持社保卡、居住证等材料到居住地的人社所申请办理变更参保手续。
十二、怎样申领社保卡?若社保卡丢失怎样补办?
未申领社保卡的居民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到全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邮政银行、农商银行、绵商银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社会保障卡申领手续。若社保卡丢失,可到社保卡开户银行补办。若人在异地可以委托别人代办,代办时须提供公证处公证的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不会激活银行功能,需本人持卡到全国同一银行任何网点自行办理金融功能激活。
十三、因银行代扣有一定时间周期,因入住医院等急需办理缴费的怎么办?
带上缴费人的社保卡或身份证到所在乡镇的人社所办理自助缴费。
十四、城乡居民医保费银行代扣屡次失败怎么办?
到乡镇人社所查询银行代扣失败原因,针对具体原因进行解决。如果解决后仍然代扣失败的,申请自助缴费。
十五、曾经缴纳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代缴职工医疗保险,现要更换成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怎么办?
参保人到县医保局或社保局申请中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开通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