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8-05336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 | 2018-11-13 | 发布日期 | 2018-11-15 | 文号 | 广府办发〔2018〕101号 |
有效性 | 失效或废止 | 主题词 | 关于印发《广元市城区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
广府办发〔2018〕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城区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补充规定(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