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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030/2018-05336 公文种类 通知 发布机构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时间 2018-11-13 发布日期 2018-11-15 文号 广府办发〔2018〕101号
有效性 失效或废止 主题词 关于印发《广元市城区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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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城区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补充规定(试行)》的通知(已失效,详见广府发〔2023〕13号)

广府办发〔2018〕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

现将《广元市城区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补充规定(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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