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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4032/2018-0971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剑阁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8-11-30 主题词 剑阁县有效利用国有直管公房确保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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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阁县有效利用国有直管公房确保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

该县城镇国有直管公房住房总面积2.25万平方米,其中,木结构房屋占总面积50%,砖木结构占总面积18%,砖混结构占总面积32%。(1)明确建章立制。制定国有直管公房住房管理实施办法,将辖区本地户籍低收入家庭、无房户、进城务工、孤寡老人等困难群体优先纳入租赁范围,每月租金木结构1.5元/平米、砖木结构2元/平米、砖混结构3元/平米,目前共入住516户。(2)严格安全监管。与承租人签定安全使用责任书,分片区聘请房管员8名,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实行每周1次巡查、每两月1次交叉检查,发放冬季防火宣传单100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23处,目前问题已全面整改。(3)提升服务水平。开通网上银行缴租服务,针对行动不便老人等极困难群体推行“亲情1+1”服务模式,帮助缴纳水、电费用,更换老旧电线,翻盖屋面、维修加固局部垮塌等,改善承租人居住环境,今年共维修加固房屋161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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