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确认,2018年广元市各区享受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的共1381人,全年需发放资金156.55万元,由省、市、县财政按比例分担。为确保将补助及时兑现到残疾人扶贫对象个人账户,市财政已按照本级应分担比例,将本级配套资金13.88万元全部下拨到各区,确保11月底前将生活费补贴拨付到残疾人扶贫对象个人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