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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9-05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3-14 主题词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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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系一级预算单位,总编制23名,其中政法专编23名。在职人员总数21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其他事业人员1人,退休人员12人。固定资产总额363.36万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部门预算仅包括该单位本级预算(属行政单位预算)。

主要职责职能:

(一)监督监狱机关贯彻执行党的劳改方针、政策和法律的情况。

(二)对广元监狱执行刑罚和管理教育罪犯活动实行执法监督。

(三)检察纠正监管场所干警违反法律政策的行为,保障国家法律政策的贯彻实施。

(四)检察罪犯接受改造的情况,依法打击罪犯又犯罪活动,维护监管秩序,保障惩罚和改造罪犯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受理和处理罪犯及其家属的申诉、控告和举报,纠正冤假错案,保障罪犯的合法权益。

(六)协助监管机关做好罪犯的法制宣传和认罪服法教育,促进文明管理,提高改造质量。

(七)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管理检察官和其他检察人员。

(八)规划和管理本院的计划、财务、装备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荣山地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97.25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76.27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为转移经费收入增加和人员经费中绩效奖金增加。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97.25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76.27万元增长5.58%。主要原因是人员支出中的目标绩效增加和脱贫攻坚迎接验收导致的公用经费支出增加所致。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68.0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99.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68.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29.22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年初无政府采购计划。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7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无因公出国(境)预算,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50%,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6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长20%,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三辆执法用车全部为车龄十年的车辆,维修费增加导致运维费增长。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8.65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共有3辆执勤执法车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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