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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9-062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3-15 主题词 部门预算公开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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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广元市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总编制118名,其中行政编制71名,其他事业编制37名,工勤编制10名。在职人员总数104人,其中行政人员69人,其他事业人员27人,工勤人员8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33人。固定资产总额3750万

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广元市财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事业单位预算。纳入广元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1.广元市财政局本级;2.广元市财政评审中心;3.广元市财政绩效管理中心。

广元市财政局的主要职能职责是:拟订全市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市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市财力的建议。贯彻执行国家财税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地方性财税法规的实施办法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负责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级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负责彩票的监管和发行规模的审核上报工作。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组织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制定政府采购制度,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监督管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制定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规定及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级机关国有资产经营收益财政专户管理工作。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管理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管理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参与拟订政府性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制定基本建设财务制度,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管理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相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市级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组织实施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负责全市的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负责全市财政业务培训。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负责全市PPP政策研究和实施办法的制定、市级PPP项目库的建立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的汇总和审核等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预算情况说明

广元市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290.63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158.41万元增长6.13%;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290.63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158.41万元增长6.1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增加了财政网络系统安全、专项债券发行经费及评审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423.9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69.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354.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866.72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107万元,其中:设备采购经费47万元,物业管理经费6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24.15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4.15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55.85%,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2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54.66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00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共有50万元以上项目4个。其中:财政管理各类专项工作经费243.18万元,包括基层财政建设、项目投资监管、债务管理、PPP项目申报等工作经费,年度绩效目标为扎实推进“三个一、三个三”兴广战略实施,全面落实“两保一转”财政工作方针,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努力建设保障有力、规范有序、改革创新、廉洁高效财政。专项债券发行工作经费100万元,年度绩效目标为紧紧围绕市上中心工作,按照年度要求,完成专项债券发行工作。评审专家聘用费及评审工作经费218.88万元,包括评审专家工资、保险、日常公用经费等,年度绩效目标为紧紧围绕全市财政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评审,节约财政资金,确保项目有序推进;确保评审力量,不断优化充实专业人员,建设一支优质高效廉洁的评审队伍。物业管理经费60万元,包含会议、印刷、绿化、日常维修、安保等后勤服务经费,年度绩效目标为规范机关后勤管理,为财政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房屋构筑物2182万元,通用设备1263万元,专用设备8万元,交通运输设备124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类173万元。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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