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540/2019-010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重点办 |
发布日期 | 2019-03-15 | 主题词 | 广元市人民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一、基本情况
市重点办总编制14名,其他事业编制13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其他事业人员11人,工勤人员1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人。固定资产总额13万元。
主要职责职能:
按照市政府2001年“三定”方案规定,市重点办的主要职责为负责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组织、监督、检查重点建设项目实施,协调处理工程建设中的有关问题等。
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全额拨款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属一级核算单位,未有二级单位。
二、预算情况说明
市重点办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94.1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176.4万元增长10.03%;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94.1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176.4万元增长10.03%。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74.8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30.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44.1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19.27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2万元,其中:办公用品2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3.12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1.15万元,与2018年预算相同,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97万元,较2018年预算上升3.7%,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未保留车辆,公务用车均为租赁,今年本着节俭原则压缩开支。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万元。
三、其他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支出44.19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通用设备4.4万元、家具、用具及其他0.8万元。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无50万元以上重点项目。
四、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