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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9-066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3-18 主题词 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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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情况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6个,其中行政单位6个。总编制133名,其中行政编制85名,其他事业编制25名,工勤编制23名。在职人员总数113人,其中行政人员75人,其他事业人员20人,工勤人员18人;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54人。固定资产总额1705万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广元市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广元市委办公室本级预算

2. 广元市委督查室

3. 广元市委党史研究室

4. 广元市委机要局

5. 广元市委台湾工作办公室

6. 广元市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职责职能:

(一)围绕市委的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搞好综合协调和政务服务,当好市委的参谋助手。

(二)负责市委日常公文的承办,承担市委、市委办公室文件和文稿的起草、修改、审核把关工作;负责中央、省委、市委文件的印制、分发、管理等工作。
  (三)围绕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工作部署,搜集信息、反映动态、综合调研,为市委决策提供参考。
  (四)负责中央、省委和市委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的协调、督促、检查,中央、省委和市委指示、领导同志批示的转达和督办。
  (五)负责市委会议、重大活动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市委领导同志活动的协调安排,市委领导同志文稿的审核、修改和印制。
  (六)负责全市党政部门信息化建设和广元电子政务内网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市委的有关接待工作。
  (七)指导区、县委办公室和市级部门党委办公室系统的工作;负责市级党群机关目标考核管理工作;管理、协调市级领导和市级机关有关联系点的工作。
  (八)负责本室和有关管理部门的党的建设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干部管理、人事劳资工作。
  (九)负责市委和办公室行政运行的资金保障,管理市委办公室办公用房和其他固定资产;承担市委办公室机关和市委领导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十)管理本系统下属各部门。负责市委机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防范工作,协调、处理人民来信来访。
  (十一)负责统筹处理依法治市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组织、协调、指导依法治市各项工作开展。
  (十二)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504.52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459.51万元增长1.83%;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504.52万元,较2018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459.51万元增长1.83%。主要原因应该是人员经费增加和项目经费增加电子政务内网项目。

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624.1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186.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支出437.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部门专项项目预算880.41万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其中:现代化办公设备购置3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64.5万元。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计划,无预算安排,较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预算17.5万元,较2018年预算下降17%,主要原因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的指示精神;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运行维护费47万元),较2018年预算增加72%,主要原因是车辆购置年限较长维修费增加以及油价上调等原因。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437.12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市委办公室50万以上项目3个。其中项目一:接待办2019年工作经费200万元,主要完成2019年市级符合公务接待范围的公务接待及重大活动等;项目二:市委办临聘人员补助经费126万,市委办共有临聘人员19人工资保险等;项目三:市委办综合性工作经费120万为市委高效运行提供保障。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市委办公室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资产总计276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15万元占15%;固定资产1372万元占49%;无形资产占15万元占1%;在建工程963万元占35%。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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