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030/2019-01727 | 公文种类 | 通知 | 发布机构 | 广元市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 | 2019-04-01 | 发布日期 | 2019-04-02 | 文号 | 广府发〔2019〕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主题词 | 广元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
广府发〔2019〕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各矿业权评估机构:
我市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原国土资源厅、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关于印发〈四川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财投〔2017〕205号)要求制定的矿业权出让收益基准价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元市矿业权出让收益市场基准价
广元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日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