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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731594447/2019-049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 2019-05-08 主题词 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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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执法 严格执法 联合执法 始终保持煤矿安全生产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广元现有产煤县区5个,煤矿47家,核定(设计)生产能力642万吨。2018年,我市坚持以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切实加大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严查煤矿非法违法行为。全年监督检查煤矿715矿次,责令停产整顿矿井5个,整治隐患2719条,查处非法违法行为57矿次,处罚386万元,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实现连续14年一般事故持续下降、较大及以上事故“零发生”。主要作法是:

一、创新执法理念,着力规范执法行为。紧紧围绕“促发展、推改革、保安全”这条主线,坚持将监管执法作为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程来抓。一是科学编制执法计划。年初,制定年度煤矿监督检查计划,按程序由市政府批复,并严格按照计划依法开展监察执法活动,做到月有计划、季有分析、年有考核。二是依法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责任必须为”,组织编制《广元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手册》,主要由执法检查程序、执法文书制作、现场检查表三部分组成,并在全市推广应用,收到良好效果。三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大力推行说理式告知,全面实施处罚前约谈,建立案件三级审查制度,严格限定和规范裁量权的行使,提高了办案质量。全年无一例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

二、突出执法重点,严格履行监管职能。结合日常执法检查,按照“二八法则”,突出“三个重点”监察。一是突出“重点矿井”。大力推进煤矿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覆盖排查全市所有煤矿风险,坚持查大系统、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全年对3家高瓦斯矿井、4家水害严重矿井分别监察36矿次、24矿次。二是突出“重点时段”。在复工复产、“两会”、汛期等重点时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煤矿进行暗查暗访,切实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三是突出“重点环节”。围绕“一通三防”、防治水、顶板管理、机电提运、职业危害防治等重点环节,认真开展煤矿全面体检“回头查、回头看”,常态化开展煤矿“打非治违”工作,全力推进煤矿主体责任的落实。

三、整合执法资源,积极开展联合执法。通过安办这一平台,借助川北分局常驻广元的优势,坚持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有效解决多头检查、重复办案的“散打”局面。一是推行联合执法常态化。安监部门加强与川北分局的工作协同,加大对企业停产整顿、暂扣安证、罚款、实施职业禁入等手段的运用,打出“组合拳”,全面实施联合惩戒。全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45矿次,联合查处重大违法行为1起,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二是推行部门办案一体化。应急、自然资源、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吹响“集结号”,定期不定期交流执法经验,通报案件信息,放大办案效应。全年协同查办案件4件,达到了“查处一家、震慑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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