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19-0408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05-08 | 主题词 | 苍溪县切实做好民生保障工作 |
截至目前,该县累计取消不符合条件的农村低保对象700余人,一季度为6.5万城乡低保保障对象发放资金2700万元。提高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集中供养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600元、500元;分散供养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500元、400元,发放城乡特困人员供养金506万元,惠及4208人。同时,做好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发放工作,为全县持有一级、二级残疾人证的7632名重度残疾人,发放重度残疾护理补贴1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