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我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详情
索 引 号 008453602/2019-077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 2019-05-24 主题词 棚户区改造
【字号:
打印

我市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1)动态调整范围。严格落实7个严禁要求,认真制定我市棚改范围和标准,将原在棚改项目库中的5个非全国重点镇项目清理出库。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在2019年申报棚改项目计划任务时,缩减新开工棚改项目4个、825套。(2)解决资金难题。抢抓国家取消棚改购买服务模式窗口期、启动发行棚改专项债券、支持棚户区改造补助政策及我市市场回暖等机遇,统筹包装37个棚改项目累计在政策银行审批专项贷款69.5亿元,通过省财政审核发行12个棚改项目专项债券23.7亿元,现已到位债券资金11.1亿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到位3.65亿元,并为棚改项目在供地、规划、图审等环节开设绿色通道,积极支持项目通过投放商业住房回笼资金。(3)创新推进机制。完善市领导挂联机制,在推进过程中及时解决困难与问题;科学制定年度目标任务,对房屋征收拆迁、安置还建房建设回迁、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公益设施建设、完成投资额度按不同权重设置考核分值;安排专职督查员,按限定时限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棚改项目顺利推进。一季度,全市新开工改造危旧房棚户区979户,占年度新开工3799套目标任务的25.8%,顺利实现了“开门红”。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