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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161/2019-0117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协调科
发布日期 2019-06-05 主题词 广元市关于重点项目知识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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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关于重点项目知识指南

1、我市对重点项目的定义什么?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支撑作用大,区域经济和行业发展带动性强,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互动发展的骨干项目。主要包括: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重大民生及社会事业、重大生态环保及其他骨干项目。

2、2019年重点项目的申报标准是什么?

对投资规模要求:凡是单个项目总投资在1亿元以上、当年年度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对项目进度要求:续建重点项目是上一年度已开工并继续建设的项目;新开工重点项目是当年能够完成各项前期工作并开工建设的项目;加快前期工作项目是列入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划,对全市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拟在近三年内能开工建设的项目。

3、哪些项目不得列入市重点项目?

商业开发类房地产项目及以多个无关联小项目打捆形成的项目,限制供地、禁止供地、用地粗放浪费、投入产出比低的项目,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不得列为市重点项目。

4、如何申报为市重点项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国家投资导向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与实际,每年10月底制定下一年度市重点项目的申报条件和具体要求。市级有关部门、县区政府以及广元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天然气综合利用工业园区管委会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向市发展改革委申报。项目业主可向项目所在地发展改革局提出申请,由县区发改革局转报申请列入当年全市重点项目,市本级项目由项目业主向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转报申请列入当年全市重点项目。

5、市重点项目如何确定?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申报情况,商行业主管部门,征求相关市领导意见后,研究提出市重点项目建议名单。对符合条件但未申报的重点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按程序纳入市重点项目建议名单。市重点项目建议名单经市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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