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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50364/2019-0139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 2019-06-13 主题词 财政 保障 安居工程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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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财政局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第一批)

根据省财政厅川财综〔2018〕40号文,我局近日以广财综〔2019〕58号文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第一批)2340万元(详见附件),要求项目单位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附件:2019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第一批)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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