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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470031/2019-0487 公文种类 其他 发布机构 青川县政府
发布日期 2019-06-14 主题词 青川县三制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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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川县三制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⑴汛期巡查制。组织国土、群测群防等人员按照“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复查”原则,对全县342处地质灾害预案点进行重复拉网式排查,并根据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及老点加剧等情况,及时落实防灾措施。截至6月初,已巡查3轮。⑵信息共享制。由县自然资源、气象、水利等部门建立信息分享工作群,每日就行业相关信息进行交流会商,并通过电视气象预报、微信公众号、手机信息等多渠道向公众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截至6月初,已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9次,合计21375条。⑶地灾速报制。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在灾情发生第一时间,通过问询、现场查看等方式明确灾情程度,并规定将险情分别采用电话、传真、书面报告等方式,统一口径,逐级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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