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3602/2019-0117 | 公文种类 | 函 | 发布机构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19-09-25 | 主题词 | 政协 提案 |
张红梅委员、黄晓燕委员:
你们《关于保障外来就业人员住房问题的建议》(第106号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房源情况。2007-2018年,全市由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约1.7万套,现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截至目前,我市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22%左右,已基本解决了城镇低收入无房家庭和新就业无房大中专毕业生住房困难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二)保障情况。2014年起,我市已将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含农民工)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2018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广元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广府办发〔2018〕100号)中,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分配、运营、使用、退出和管理机制。
二、调控机制
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促进新住房供应体系发展壮大,是引导城镇居民合理住房消费,调整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的必然要求。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引导社会参与,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三、租赁补贴
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方式实行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保障对象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目前,我市将待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出台后,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标准进行调整,以增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承租住房的能力。
再次感谢你们对我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杨平,18113695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