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0031/2019-0855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青川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10-31 | 主题词 | 青川县加强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期间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管理工作 |
为加强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的管理,保证乡镇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完成,青川县加强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清产核资,严格执行国有资产和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做好资产清查登记、清算等工作,严防国有资产流失。要求各乡镇对所有结余资金、银行存款、库存现金及往来款项进行自查、清理,结清会计账务,编制财务报表,报县财政局备案。将资产移交和账户合并,对占有、使用、库存的各类国有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并登记造册,搞好移结交手续,报县国资事务中心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