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0031/2019-0949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青川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12-13 | 主题词 | 青川县五措施规范房地产秩序 |
⑴建立管理系统。建立青川县房地产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与全省信息系统的对接,将商品房预售合同全部纳入系统网签,杜绝出现“一房多卖”。⑵执行许可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手续不齐备、投资比例不达标、销售价格不明确、资金监管账户未设立的,一律不予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律禁止开展预售活动,避免出现“烂尾工程”。⑶开展非法集资整治。联合县住建、公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金融机构开展非法集资大整治,并通过网站、城区LED屏等载体和在商品房预售场所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开展预防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确保资金运行安全。⑷严格项目检查。今年以来,组织房管、建管、质安等部门对全县房地产项目开展全面监督检查2次,对存在的问题现场下发整改通知书,及时消除工程隐患。⑸严把房屋交付关。开展项目综合验收,全面对工程质量及水、电、气、排污、公建配套、绿化、道路、物业用房、通讯等涉及住宅正常使用的各类条件是否达到基本使用要求进行检查,对交付使用条件达不到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责令开发商或业主单位、建筑企业限期整改,防止开发企业或建筑企业强制交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