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364/2019-0287 | 公文种类 | 公告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19-12-16 | 主题词 | 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补差 |
根据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解决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待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企〔2011〕72号)精神,为解决好我市国有企业以及在广央属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生活补贴待遇问题,我局会同国资委、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对全市所属企业进行全面清查,切实整改,杜绝不稳定因素发生。按照属地原则,2019年全市国有企业职教幼教的退休教师共计173人应享受该政策,经清算合计发放155.02万元。目前按照各自参保地拨付到了相关单位,各相关单位已按规定进行了相应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