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78033/2019-01034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苍溪县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9-12-25 | 主题词 | 生活救助 |
⑴精选对象。深入村组受灾群众家中,逐村逐户对受灾群众开展“拉网式”摸底排查,准确掌握需救助人员数量、需求情况等信息。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原则,将需救助情况进行分类排队,优先考虑建档立卡贫困户残等特殊困难人员。⑶细化措施。对受灾群众开展“两节”前慰问,发放粮油、棉被棉衣等慰问物资,协调各方力量帮工帮料、捐款捐物,帮助灾民修缮、重建住房。对有劳动能力的受灾群众,提供外出就业机会和公益岗位。截至12月中旬,开展节前慰问6次,帮助受灾群众就业200余人。⑶跟踪提效。将救助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至受助群众,开展冬春救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督查,杜绝冬春救助款物被挪用截留等现象,实行冬春救助全过程公开公示,设立投诉举报热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