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8450241/2020-01 | 公文种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
发布日期 | 2020-01-10 | 主题词 | 公开引进 高层次人才 补助 |
2019年度市本级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补助已于2019年12月底一次性拨付到位,共向26个主管部门直属的79个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97名引进人才拨付资金117.65万元。市直财政定额(差额)拨款、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公开引进(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工作补助,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根据广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暂行办法和创新创业人才特殊支持十条措施规定,对刚性引进(招聘)到我市工作的高层次人才,随工资按月发给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500元/月,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1000元/月的工作补助,期限5年。为确保及时足额兑现工作补助,自2018年起,该项资金由市人才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协调市财政局按年度统一划拨至各主管部门,不再由用人单位自行申报。